总 部:指在联合办学中,将自己所拥有的标识、品牌、名称、技术、经营模式及其它营业标志授予合作方使用的机构。 合作方:是指联合办学中,被授予使用其品牌并享受相应的教学管理、教务管理、市场营销等经营管理模式支持的事业者。 1、课程统一原则: 以环球世纪雅思培训中心“主导课程”为主的原则,合作方必须以世纪雅思课程体系为纲进行培训教学,合作方可以根据当地市场作适当调整,调整完毕后总部审批。 基础培训课程必须完全按总部的课程进行教学,使用总部统一教材。 2、分级管理原则: 根据合作方的具体情况和所能培训的产品,把合作伙伴分为A、B、C三个级别。 3、接力教学原则: 合作方与总部进行接力教学,联合测试。合作方对学员进行前期基础培训,学员通过考试输送到总部进行深度培训;学员到总部先进行入学测试,通过测试成绩调整学员学习计划,学员最终在总部完成全部学业。 4、利益捆绑原则: 双方联合办学,独立核算,利益捆绑。 学员整体培训过程由合作双方共同完成,合作方按课时比例从学员学费中抽取一定利润,拓宽就业渠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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